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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某市中学上高三的甲乙丙丁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甲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据
2007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某市中学上高三的甲乙丙丁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甲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据
admin
2012-12-22
43
问题
2007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某市中学上高三的甲乙丙丁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甲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据查,四人中甲乙均为17岁。丙于2007年1月19日度过了18岁的生日,丁则于2007年1月22日度过了其18岁生日。2007年5月,某市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开庭审理,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或者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4000元,乙丙丁均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 3年、并处罚金4000元。后来该法院在该市的体育馆宣告了判决,据新闻报道当时在场观看的群众约有2000人
B、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法院组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均为男法官
C、甲乙丁均委托了律师作为辩护人,唯独丁未委托辩护人,法院也未为其指定辩护人
D、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甲乙丙丁均带着手铐
答案
2,4
解析
按照《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A错在召开群众大会宣判。修改后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已经废除了对合议庭成员性别的规定,故B选项中的做法正确。依据《高法解释》第37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本题中,丁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但开庭审理时已经达到了18周岁,所以法庭可以不指定辩护人。C选项正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5条规定,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D选项的错误在于甲乙丙丁均带着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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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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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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