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一个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学生甲乙丙丁对刑事诉讼的受理问题进行讨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在一个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学生甲乙丙丁对刑事诉讼的受理问题进行讨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09-04-23
30
问题
在一个刑事诉讼法的课堂上,学生甲乙丙丁对刑事诉讼的受理问题进行讨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姜某行贿一案一审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判无罪,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两个月后,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姜某行贿罪成立,于是重新起诉,学生甲认为法院不应当受理,应建议由检察院抗诉
B、某银行被盗一案,经录像证明是A所为,但A的身份无法查明,检察院于是按照其自报的名字陈水扁起诉到人民法院,学生乙认为在被告人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当受理
C、肖某明知其汽车被邵某、沙某侵占,但只对邵某提起自诉,在邵某被判刑后,肖某又对沙某提起自诉,学生丙认为自诉人有选择权,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D、被告人龙某泄露国家秘密一案宣判后,龙某在上诉期间内多次提起上诉,但又害怕被认为认罪态度不好引起重判,又多次撤回,在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龙某委托其女儿提出上诉。学生丁认为这种没有诚信的行为干扰了法院的工作秩序,而且其女儿没有上诉权,应当不予受理
答案
1,2,4,8
解析
《刑诉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选项B的说法错误。
《刑诉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所以选项C的说法错误。
《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或者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所以选项D中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J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关于二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某个体工商户拖欠个人所得税税款2万元,经数次催缴仍未交纳。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的下列措施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江苏省某都市早报以《镇江一强奸致人自杀的教师二审死刑被维持》为标题发布了一条新闻,详细报道了镇江市某镇小学六年级语文老师林某某,在课堂上先后多次猥亵5名女生,并在课间课后强奸了多名女生,致其中一名女生服毒自杀。该则新闻披露了被告人林某某作案的具体时间、地点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在伦敦有住所。200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有一栋别墅、汽车、珠宝和若干存款。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
美国公民约翰在我国法院起诉某杂志社侵犯其隐私权,在审理中,约翰可以委托()为其诉讼代理人。
香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是:
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流行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说明法律原则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释:《刑法》第140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种理解正确?()①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②该解释属于限制解释③该解释属于正式解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黄埔军校的描述,正确的是()。
A.Pleaseallowmetoproposeatoasttoyourhealth.B.Peoplewhoareoverconfidenttendtoneglecttheirdeficiencies.C.Liv
X62W型铣床的回转控制可以用于普通工作台的场合。()
男性,50岁。有高血压病史5年,因近期未按时服药,近日出现明显头痛,烦躁,心悸、气促、多汗,面色苍白,视力模糊,测血压为230/130mmHg,血肌酐188t舢101/L。此种情况最有效的降压药物是
犬心电图检查见QRS综合波和T波完全消失,代之以形状、大小、间隔各异的扑动波。最可能的心律失常心电图诊断是()
患者,女,55岁,患高血压心脏病10年,近半年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于日常活动即可引起呼吸困难、心悸,此病人目前心功能处于
慢性便秘患者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是()。
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确定。
杨某14周岁,智力超常,将其某项发明与刘某达成转让协议。该转让协议()。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