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所有权的判断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所有权的判断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3-12-28
50
问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所有权的判断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收益的权利
B、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处分的权利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收益的权利
D、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处分的权利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3条规定:“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故A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故B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p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农机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
假定人民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假定人民法院在一审的时候对甲公司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但是二审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甲公司针对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公司债券和股份都是公司筹措资金的主要手段,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两者相比,有以下哪些区别?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甲乙双方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人甲的朋友丙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承担连带责任。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乙发生了纠纷。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甲女与乙男二人于1997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2001年,甲、乙二人因在C市从事违禁生产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甲、乙二人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甲、乙二人均被关押在
根据我国宪法,可以由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是()
甲原工作于A厂,其本人热情好学,工作积极,在闲暇时利用A厂的有利条件研制一项技术成果。之后,甲又调到B厂工作,这里的科研条件更加优越,甲在B厂得以继续其在A厂的研究,最终甲研究的技术成果成功问世。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人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深圳甲公司与珠海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l0万元财产,执行完毕后,乙公司找到了新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了
随机试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
明确的阐述了均权制理论的是()。
定积分∫-11(3x2+4sinx)dx的值为__________.
阿司匹林的作用包括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现有两个常规投资方案,当i=10%时,两个方案的净现值相等,ic为12.8%,其他条件如下表,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导游员一般连续注视导游对象的时间应在()秒钟以内,以免引起对方的厌恶和误解。
ItwasdeclaredthatCarlaMeyerswouldtemporarilytakeoverasPenningtonBank’schieffinancialofficerafterJoshuaGreenber
Thesearchforwater—andpossiblelife—onMarsgotaboostthisweekasscientistsannouncedevidenceofanancientoceano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