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 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2013年真题)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 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admin
2018-05-15
47
问题
(2013年真题)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商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 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
选项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以“拉人头”、 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的传销活动,因既没有商品,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实际上不存在经营活动,所以难以适用非法经营罪进行惩处。诈骗罪是以虚构事实或编造谎言欺骗对方等方式使他人主动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财产利益。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显然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p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请对“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或未对客体造成实际损害的不构成犯罪”进行辨析。
甲公司与某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价值20万元的保健设备,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合同,则表述错误的是()。
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效力待定情形的有()。
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甲公司为乙公司运输一批羊,途中有三只羊逃跑,被丙、丁拾得。丙将其中两只羊赶回家,丁带着剩下的一只羊在路边等候失主。戊驾车经过此地,因车速过快将羊撞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网站链接的组织形式有()
哪种肺癌对化疗最敏感
氨中毒的根本原因为
确定土地产权的法律手段是()。
下列工程项目开工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是()。
衡量借款人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不包括()。
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对很多人来说,低配并不影响生活质量。而对一个团队或一个企业来说,低配生活不但不会影响战斗力,反而会以艰苦生活的锤炼、简捷高效的作风催生强大的战斗力。西柏坡时期,中央军委的作战室只有4间平房,内设1部电话、2张地图、3个科室、4张桌子,却指挥打赢了世界上最雄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以下问题。2012年A省邮政电信业务总量18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53.6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658.8亿元,分别增长20.0%和13.4%。邮政电信业务收入737.2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邮
下列没有“成分残缺”语病的一句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