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效力待定情形的有(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效力待定情形的有( )。
admin
2014-11-19
26
问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效力待定情形的有( )。
选项
A、甲为乙公司的常年销售员,甲未经乙公司同意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B、未经授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指定遗嘱继承人
D、监护人本无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而实施处分
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要点是效力待定行为。该题综合性极强,难度很大。效力待定行为有四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因无权代理而为的民事行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为的民事行为;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A项表述的情形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虽然属于无权代理的范畴,但是表见代理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可见,A项情形属于有效行为,而不是效力待定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B项所述情形属于越权代理(无权代理的一种),根据效力待定行为的原理,该行为本应当属于效力待定行为,但是依据《商标法》第15条和第41条的规定,该行为却属于可行使撤销权的行为,而不是效力待定行为。《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禁用性条款和第31条关于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可见,越权代理注册商标的,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按照效力待定行为的原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但是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无效,可见,C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无效行为而不是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按照效力待定行为的原理,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但是对于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行为,亦应认定为无效,因为对于这种行为,被监护人根本没有追认的能力。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注意:上述四种情形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的特殊例外情形,只要出现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就不能认定为效力待定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m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法的效力等级的表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汉朝法律规定,群饮酒属于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群”是指()
简述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根据“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与侵犯一般人相比,法律对叔父殴打侄子的行为处罚()
汉朝法律规定,诸侯国的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不举奏,构成()
下列父于村民会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简述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
甲拖欠乙和丙5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乙与丙商定后,将甲的女儿丁(15岁)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甲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15天),乙、丙多次打电话让甲支付报酬,但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乙、丙遂决定将丁卖给他人。在乙外出寻找买主期间,丙奸淫了丁。乙找到
随机试题
骑坐式管板垂直固定仰焊的操作技术是怎样的?
用天然气置换空气阶段是最危险的时间,因此置换速度一定要慢,按规定用氮气进行置换。()
糖皮质激素用于治疗败血症时,应合用足量有效的_______药物。
口服铁剂从小剂量开始是为了减少胃肠道反应。
对反复发作的顽固性哮喘或哮喘持续状态疗效较好的药物是
苯乙醇
下列说法中,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中国期货业协会可以采取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
从2010年开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呈现逐月逐季加快趋势,2010年和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同比上涨3.3%和5.4%。为实现当年宏观经济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在2011年6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以来
关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