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 )

admin2020-01-27  40

问题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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