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dmin2009-02-14  38

问题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选项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经查证属实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3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侵权赔偿案件,判决已生效1年,某C提出作出判决的合议庭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答案1,8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故A应受理。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故B不予受理。第17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D符合第4种情形,应当受理。C符合第3种情形,但是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C选项中判决生效已3年,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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