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2012年5月1日,张某和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A市洽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在B市出差期间认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甲公司的业务代表在C市在合同上摁了手印,买卖的商品房在D市。(事实一) 张某乔迁新居,
案情: 2012年5月1日,张某和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A市洽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在B市出差期间认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甲公司的业务代表在C市在合同上摁了手印,买卖的商品房在D市。(事实一) 张某乔迁新居,
admin
2014-11-25
28
问题
案情:
2012年5月1日,张某和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A市洽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在B市出差期间认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甲公司的业务代表在C市在合同上摁了手印,买卖的商品房在D市。(事实一)
张某乔迁新居,找到乙搬家公司为其搬家。乙指派员工李某前往,李某担心人手不够,遂请来进城打工的同乡王某帮忙。在搬家的过程中,李某倒车时没有看见王某在车后,将其撞倒在地。(事实二)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陈某,书面约定租期3年。半年后,张某隐瞒已经出租给陈某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哥哥,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事实三)
在事实三中,陈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能否支持?若张某的哥哥要求陈某搬离该房屋,陈某应行使什么权利进行救济?
选项
答案
法院不能支持其优先购买权的主张。陈某有权主张其和张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对张某的哥哥继续有效。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陈某的哥哥善意购买该房屋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f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司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甲市某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准备招聘一批技术人员从事产品开发工作。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录用了李某、王某、张某和赵某,并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请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年终要对这些新录用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下列属于绩效考核的原则的是:(
李某的第一个难题是:()。甲公司的组织结构形态是:()。
某企业与李某同意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可约定的最长试用期为()。(2009年单项选择第15题)
某大型电力公司系一家主要经营火电厂,面对国内外煤炭资源的紧缺造成的价格上涨以及国家日益严格的环保政策对火力发电的影响,该公司决定大力发展水电厂,并涉足电力设备的生产、工业用电力设备的开发。不久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到西部地区进行考察,并提出了一份兼并当地某水
某大型电力公司系一家主要经营火电厂,面对国内外煤炭资源的紧缺造成的价格上涨以及国家日益严格的环保政策对火力发电的影响,该公司决定大力发展水电厂,并涉足电力设备的生产、工业用电力设备的开发。不久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到西部地区进行考察,并提出了一份兼并当地某水
某公司正在开会讨论投产一种新产品,对下列收支发生争论,你认为不应列入该项目评价的现金流量的是()。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
随机试题
治疗血虚型胎动不安的代表方剂是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医师工作的机构是
A.参与NA的合成B.参与Ach的合成C.在肝中参与儿茶酚胺的灭活D.在线粒体中参与儿茶酚胺的灭活E.参与Ach的灭活COMT
下列不属于《票据法》中所指的票据是()。
资本市场按资金融通方式可分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心理辅导的途径有:个别辅导、小组辅导、团组辅导、________、家庭辅导。
当今世界,随着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诞生了一批新新人类,他们在网上进行交流、贸易,甚至生存,但是一些社会问题也随着这一新事物的发展日益暴露出来。如:网上谩骂,网络乱伦.计算机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现今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控制,而
设讨论它们在点(0,0)处的①偏导数的存在性;②函数的连续性;③方向导数的存在性;④函数的可微性.
CellPhoneLetsYourSecretOutYourcellphoneholdssecretsaboutyou.Besidesthenamesand______【51】thatyou’veprogra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