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dmin2014-07-18  45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答案1,2,8

解析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1)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委托人在委托银行代为托收时须填写一份托收委托书,规定托收的指示及双方的责任,该委托书即成为了双方的代理合同。(2)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其之间的代理合同由托收指示书、委托书以及由双方签订的业务互助协议等组成。依《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银行必须依托收指示书中的规定和依本规则行事,如由于某种原因,某一银行不能执行其所收到的托收指示书的规定时,必须立即通知发出托收指示书的一方。如代理人违反了该项原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3)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依代理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4)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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