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 )

admin2015-07-13  28

问题 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   )

选项 A、租赁某商场柜台,与商场签汀协议,聘用的销售人员身穿商场的统一制服,但是销售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律由经营者自己承担
B、购买5元以下商品,只出具购物小票,不出具发票
C、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D、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利。A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B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CD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DE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