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向与犯罪嫌疑人习某住同一单元的黄某了解情况时,黄某述称一次醉酒后,习某曾讲出自己因疏忽而导致董某死亡的事实。关于黄某的陈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66,多)

admin2014-05-30  49

问题 公安机关向与犯罪嫌疑人习某住同一单元的黄某了解情况时,黄某述称一次醉酒后,习某曾讲出自己因疏忽而导致董某死亡的事实。关于黄某的陈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66,多)

选项 A、间接证据   
B、传来证据   
C、言词证据   
D、有罪证据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理论分类。刑事证据的分类,即刑事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论上将证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2)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凡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是否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本题中,黄某的陈述证明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故A项错误。黄某的陈述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酒后言语的转述,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属于传来证据,故B项正确。黄某的陈述以言词形式表现出来的,属于言词证据,故C项当选。黄某的陈述证明了习某的犯罪事实,属于有罪证据,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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