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甲下班回家.在路边等候出租车,恰好乙驾驶出租车驶来,被甲拦住。乙停车后,告知甲已停止营业,甲说可以加倍给付车费,乙说:“我开了一天的车很累,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你自己负责”,甲同意。行驶中,乙的出租车与丙驾驶的车相撞,汽车飞出的玻璃片击伤了横穿

admin2012-10-08  37

问题 2010年8月,甲下班回家.在路边等候出租车,恰好乙驾驶出租车驶来,被甲拦住。乙停车后,告知甲已停止营业,甲说可以加倍给付车费,乙说:“我开了一天的车很累,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你自己负责”,甲同意。行驶中,乙的出租车与丙驾驶的车相撞,汽车飞出的玻璃片击伤了横穿机动车道的路人丁。经医院诊断:甲左腿骨折,丁腿部皮肤刮伤。经交警认定,乙负事故主要责任,丙负次要责任。后几方因事故赔偿责任难以达成协议,诉至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甲乙之间约定若出事故由甲负责,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A、 
B、 
C、 
D、 

答案该约定无效,不能免责。该案例中,甲乙双方达成了运输合同,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约定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款,因此,约定无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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