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清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清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
admin
2019-05-29
3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能向登记机构申清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2018年一专一第56题)
请分析: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2018一专一56)
选项
答案
“债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认定为债权消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t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没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我国公民甲在国外旅游时与乙国人丙发生口角,甲一时冲动,将丙打成重伤。甲回国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下列关于战时缓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3年4月7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从乙处购买二手轿车一辆。甲支付价款后,乙将汽车交付,约定十日后办理过户手续。2013年4月10日,甲的朋友丙向甲借用汽车,甲明知丙没有驾驶证,但是由于朋友情面不好反对,同意丙将汽车开走。丙开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与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分析:
甲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事实一:2015年初,该公司因行业不景气等原因导致资金紧张。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甲乙商量,以高于银行利率5倍的利息向亲戚、朋友借款,承诺于2016年归还并支付高额利息。甲乙的公司以此种方式募集巨额资金,并将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2012年多选48)
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2015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
随机试题
A、 B、 C、 D、 A
A.乙基纤维素B.醋酸纤维素C.羟丙基纤维素D.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E.微晶纤维素既可以作湿法制粒黏合剂,也可以作为粉末直接压片黏合剂的是
菲利普斯曲线表明,在中长期内,要降低失业率,通常就要以较高的通货膨胀率为代价;反之,要降低通货膨胀率,就要以较高的失业率或牺牲经济增长率为代价。( )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主要操作模式有()。
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和教育改革的原点是()。
用简笔画形式表现:(1)快与慢;(2)多与少。
乔治.欧内斯特.奠理循(GeorgeErnestMorrison)(北大2010年研)
某车间生产的圆盘其直径服从区间(a,b)上的均匀分布,则圆盘面积的数学期望为________。
数据库应用系统中的核心问题是
A.alreadyB.concernedC.enhanceD.focusedE.hardlyF.highlightedG.intensifyH.particularI.pract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