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案件时,常常在侦查阶段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   )。

admin2014-04-02  42

问题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案件时,常常在侦查阶段或者起诉阶段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名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   )。

选项 A、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体现了我国的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答案4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刑事诉讼功能有效运转的要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所谓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是违反法律的,也是对司法认识不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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