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admin
2008-09-01
30
问题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选项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的A项,甲的诈骗行为因为被胡某识破而未得逞,这是属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至于胡某后来因可怜甲而给其3000元钱;这是胡某的自愿行为,并不是因为甲的诈骗行为而导致财产的损失,因此甲的犯罪行为仍然属于未得逞。B项中乙在还可以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由于害怕刑罚而主动放弃犯罪,这是属于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停止犯罪的情形,应当成立犯罪中止。对于C项中的绑架行为,刑法理论通常认为行为人只要扣押了被害人做人质,就成立绑架罪的既遂,而不以开始强要行为、满足犯罪要求为既遂的必要条件,因此C项中的丙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D项中的丁的行为与B项相似,行为人也是在可以继续实施犯罪钓情形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应当:成立犯罪中止,虽然丁的行为有一定的外界因素,但是只要这种外界因素尚未构成难以克服的强制力,从而迫使行为人停止犯罪的,都应当视为自动停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e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某商业银行非法从事下列哪一事项,依法应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查处?()
下列诉讼中哪些属于给付之诉?
随机试题
Whenwetalkaboutintelligencewedonotmeantheabilitytogetgoodscoresoncertainkindsoftestsoreventheabilitytod
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通知义务属于合同的_______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中国:杭州
侵略对于()相当于丰收对于()
求幂级数的收敛域及和函数。
三次独立试验中A发生的概率不变,若A至少发生一次的概率为19/27,则一次试验中A发生的概率为________.
WomenarecrucialtoUSeconomicgrowth.Indeed,sincewomen’sparticipationintheworkforcetookoff,inthe1970s,theirprod
Thebesttitleforthepassagei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