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大青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本案的撤销权( )。
大青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本案的撤销权( )。
admin
2008-04-03
85
问题
大青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本案的撤销权( )。
选项
A、是法定权利
B、是约定权利
C、可以请求法院行使,也可以自己行使
D、只能请求法院行使
答案
A,D
解析
撤销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因此是法定权利,A项正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请求法院行使,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c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
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10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午后其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保险公司应做()处理。
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是()。
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十万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十五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是否要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可以把合同分为()。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1份购买1台标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以下对于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和临时停市表述不准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有()。
专利许可方的主要义务有()。
随机试题
女,6岁,因反复水肿、尿少4周入院。查:血压90/68mmHg,尿蛋白+++,尿红细胞3~5个/HP,尿白细胞0~3个/HP,血浆白蛋白25g/L,Ch9mmol/L。BUN7mmol/L。治疗其首选药物为
A.子宫脱垂Ⅰ度轻型B.子宫脱垂Ⅰ度重型C.子宫脱垂Ⅱ度轻型D.子宫脱垂Ⅱ度重型E.子宫脱垂Ⅲ度宫颈达处女膜缘。但未超出该缘
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在绝对收益的计算指标中,资产回报不包括()。
下列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是我国著名的剪纸大师。
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
A.硝普钠B.硝酸甘油C.酚妥拉明D.普萘洛尔抑制β受体,减慢心率,降低心排出量的是
简论唐代开元盛世局面形成的原因。
简述安史之乱的原因和后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