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admin2014-09-04  34

问题 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选项 A、该企业于2009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9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9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9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他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A属于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选项B属于无偿转让财产,选项C属于放弃债权;选项D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情况,且都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因此都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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