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先予执行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先予执行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7-11-01
32
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先予执行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B、申请先予执行的时间为案件受理后至终审判决作出前
C、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
D、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先予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只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W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作出裁决。甲认为该裁决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22%和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
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王某从某字画店买得一幅油画作品的原稿,上面没有署名。王某觉得这幅油画哪个地方美中不足,又不知到底问题在哪里。于是王某授权在某美术学院任教的秦某对画进行修改。经秦某稍作修改后,王某觉得这幅画已基本上无可挑剔,算得上是画中的精品了。王某遂将这幅油画拿到某书画展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3题)
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占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39题)
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47题)
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06年试卷三第4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案件,被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
随机试题
败血症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00万元、260万元和300万元。2015年3月,甲公司
男,52岁。因呼吸困难和水肿入院。查体发现颈静脉怒张,肝在右肋缘下4cm,表面光滑,轻度压痛,双下肢压陷性水肿。该患者心音可有以下变化,除了
A.球形心B.靴形心C.梨形心D.绒毛心E.虎斑心扩张型心肌病
选择乳化剂的依据是( )。
患者,男,40岁。发热38.3℃,行物理降温。图示的哪个部位不适合放置冰袋
采用直立桅杆吊装设备,选择桅杆的长度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最后贷款人只向暂时出现流动性不足但仍具有偿清力的机构援助.而对出现清偿力危机的银行不施以救助,这是为了避免()。
《新文学的传统》一书着重探讨了“五四”以来受过西方新思想洗礼的现代作家、评论家对中国文学“新传统”的________,评点“新传统”建设者和继承者的功过得失。作者的论述可谓,卓见迭出,有别于几十年来出版的同类著述,比照阅读,可一探新文学的真相。填入划横线部
Readthefollowingarticleaboutofficework.Eachquestionhasfoursuggestedanswersorwaysoffinishingthesentence,A,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