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l0年试卷二第6题)

admin2015-05-08  29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l0年试卷二第6题)

选项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C

解析 选项A考查共同过失犯罪。《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甲、乙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合力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显然是共同过失犯罪。但是,并不是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因为共同过失犯罪原本也不是共同犯罪。它是按照各人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的。所以,即使不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也可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处罚甲、乙。
    选项B、C、D考查事中共犯的成立。只有事前、事中通谋的行为才是共同犯罪。选项B、D都是事后通谋的,此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甲、乙就不能构成共犯了。选项B中,甲单独构成窝藏罪(《刑法》第310条);选项D中,甲单独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选项C是事中通谋,此时犯罪尚未结束,所以他可以构成共同犯罪。选项C也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刑法》第198条第4款: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陷阱点拨:本题的选项A是比较难的,以前没有考过。注意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按各自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所以,不认定为共同过失犯罪也没关系,按单独的过失犯罪各自定罪处罚即可。这道题的实质应该是考查过失犯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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