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admin2014-04-02  37

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选项 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
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
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第214条第3款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选择题A项属于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B项属于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的情形;D项属于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情形。以上均为正确答案。C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一定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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