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丢失了一张甲为出票人、乙为从甲处直接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的汇票。票面金额为12万元,见票后3个月内付款。该汇票被丙拾得后,丙立即伪造乙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银行贴现。A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

admin2014-04-02  52

问题 乙丢失了一张甲为出票人、乙为从甲处直接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的汇票。票面金额为12万元,见票后3个月内付款。该汇票被丙拾得后,丙立即伪造乙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银行贴现。A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B银行提出挂失止付,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

选项 A、丙除了承担票据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B、被伪造人乙可以追究伪造人丙的民事责任,但应承担票据责任
C、付款人B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D、A银行因为善意取得而成为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乙不得以丙的伪造背书行为而主张A银行的票据权利无效

答案A,B,C,D

解析 见《票据法》第14条、第15条、第 102条、第106条。丙虽然伪造了乙的签章,但同时在汇票上作为被背书人留下了自己的真实签章,故丙除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票据责任。付款人B银行由于末进行承兑,未成为票据债务人,故不承担票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故乙不得就伪造背书行为对A银行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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