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的缔约程序,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15-08-13  20

问题 关于中国的缔约程序,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
B、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C、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后即表明中国接受条约约束
D、有关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缔结。A项错误,依《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2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而不是由人大常委会决定。B正确,《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C错误,依第5条的规定,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审核的签署之后,仍有诸多步骤。D项正确,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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