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题)

admin2017-03-09  53

问题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题)

选项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了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以及《合同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可知,本题中,甲17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判断甲以个人积蓄1,000元拍卖明星乙道具的行为是否属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条的规定,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本题中,甲作为17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首先,拍买道具的行为是其年龄段的年轻人追星经常做的,与其本人的生活关联程度较高;其次,甲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仅相差1岁,故其本人的年龄、智力应能完全理解拍买行为的性质,并预见该拍买行为后果;最后,甲拍买所用1,000元数额并非巨大,且属于其个人积蓄。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应认为甲从事的拍买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该买卖行为有效。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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