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

admin2017-03-01  29

问题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    )(2004年卷二第87题)

选项 A、属共同犯罪
B、属共同过失犯罪
C、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答案B,D

解析 甲、乙均违反职责,对于结果的发生均有过失;并且,甲、乙二人如有任何一人履行职责,就不会造成结果,只有在二人都不履行职责时,结果才能发生。所以,是二人的共同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二是共同过失犯罪,而非同时犯。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二人不是共同犯罪。根据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人是共同过失犯罪,按所犯之罪分别处罚。选项B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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