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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02年)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申某与崔某申
(2002年)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申某与崔某申
admin
2020-11-19
29
问题
(2002年)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
A、如果维持原决定,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维持原决定,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改变原决定,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改变原决定,土地管理员刘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A选项当选、B选项当选、C选项当选、D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同时最高法院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二)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本题案例中中某、崔某和吴某都是与乡政府的复议决定有利害关系,因为乡政府的复议决定直接关系到吴桌是否能否继续建房,也关系到申某和崔某的权益诉求是否能否得到认可,故他们三位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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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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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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