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

admin2020-11-19  49

问题 (2007年)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
B、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
C、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D、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抵押证明违法

答案B,C

解析 A选项不当选、B选项当选。最高法院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l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镇土地管理所作为镇政府组建的内设机构,并没有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特别授权,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考试中,考生只要记住通常只有两个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得到了授权,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交警部门、消防部门。除了这两个内设机构之外,其他在考题中出现的内设机构只要没有明确说明的,可以一律推断为没有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所以镇土地管理所出具《证明》的行为属于无权行为,应该由其所属的镇政府承担法律责任,也即由镇政府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C选项当选。从本题题面中可以看出,并没有特别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镇土地管理所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并出具抵押证明,所以镇土地管理所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实施了该行政行为。   
D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四)超越职权的;……”可见对于超越职权做出的行政行为,法院作出的应是撤销判决,而非确认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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