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单选38)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
(2015年单选38)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
admin
2019-03-20
25
问题
(2015年单选38)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
选项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丙自行承担
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
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本题表述中,丙的损害是由承租人甲造成的,因而应由甲单独承担侵权责任,故选A项,不选C项。出租人乙对丙的损害无过错,乙不承担责任,故不选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s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郭某将孙某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高某见孙某昏迷,趁机将孙某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郭某和高某的行为属于()。
简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997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吗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
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
甲、乙两人合伙经营,后因甲有急事需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转让,乙和丙欲均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如何处理()。
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1万元购买陈瑞所卖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题: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
委托授权不明的,对第三人的责任应由()
《刑法》第65条第l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请分析:(1)该条规定的是什么?请为其下一个定义。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分析:(1)请求离婚
随机试题
A、5%B、10%C、15%D、20%E、25%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
Colles骨折手法复位后应固定于
浆细胞白血病与多发性骨髓瘤的鉴别要点是
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下级上报的数据有误。你怎么办?
简述权力制约原则。
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hasanunusuallystrongheartB、mustbesufferingfromsomediseaseC、shouldgotothehospitaltohaveacheck-upD、needsto
TheKeyling’svoyagetoLondontookplaceduring______.Accordingtotheauthor,itwasamistaketothinkoftheChineseas_
Todayourknowledgeoffoodandwhatitdoesforourbodiesisfarmoreadvancedthanthatoftheoldtimes.Nowweknowabout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