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2020-12-08  53

问题 (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答案D

解析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A、B两项正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C项表述没问题。在现代社会,法律在社会调整中发挥着首要作用,但是法律的作用不是无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并不适宜用法律来调整,比如情感关系,民法中的好意施惠关系,等等。D项中,“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的说法,片面夸大了法律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论的错误。综上所述,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s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