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10-16
48
问题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B、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C、保险公司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王某仍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D、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后,保险公司免除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答案
C
解析
考查人身保险合同与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依据为《保险法》第46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q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甲某系H县人民商场职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H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二/55题)
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75题)
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
“遨游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向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某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甲某打成重伤。为及时抢救,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固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
随机试题
不能在无生命培养基中生长的病原体是()
男,32岁。十二指肠溃疡病史1年,口服药物治疗,12小时前大量呕吐鲜血就诊,血压为80/50mmHg,输血1000m1.仍有波动,查体:贫血貌,剑突下压痛,腹肌软,此病人最适宜的治疗方法是
可能为龋病病原菌侵入途径的釉质结构是
服务项目管理中,可通过运用()方法在项目全范围内分解和定义各层次工作包。
习性学家劳伦兹基于动物研究,提出了关键期的概念。人的语言的发展关键期为()。
异化作用,是指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生物体把组成自身的一部分物质加以分解,释放出其中的能量,并把代谢的最终产物排出体外。根据定义,下列过程属于“异化作用”的是()。
中国传统医学中“七情”之一的“惊”指突然遭受意料之外的事,引起心神欠稳或脏腑机能失调,之后又遇到异物异声而产生的伴有紧张惊骇的情绪体验。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惊”的是()。
Everybodywastestime.Insteadofdoinghishomework,theschoolboywatchestelevision.Insteadofwritingheressay,thestuden
SevenTypesofEvidenceItisimportanttolearntouseevidenceinargumentativewriting,becausewithoutevidence,youcan’
Theteachertoldthestudentstostayintheclassroomandtheydid___.(2010-7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