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大型工程,由于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14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5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接受了

admin2019-04-30  20

问题 背景资料:某大型工程,由于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14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5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4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2014年4月20日上午A、B、D、E 4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14年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2014年4月23日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2014年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14年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事件一: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甲公司签订了机电设备安装合同;与乙公司签订了外幕墙工程安装合同。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管理能力和劳务组织人员存在困难,遂与承包商丁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主体结构交由其施工,同时约定由其按照分包合同额8%向A支付管理费用,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丁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施工时间拖延15d,造成甲公司开工时间相应顺延,甲公司遂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1)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应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和公证处人员。(2)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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