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 )

admin2013-07-02  40

问题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    )

选项 A、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C、甲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出国探亲
D、乙企业董事洪某新任丙企业的监事

答案C,D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由此可知,C、D选项的行为违反了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故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eg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