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肖某系某人民法院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 )。
肖某系某人民法院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09-03-23
38
问题
肖某系某人民法院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肖某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
B、肖某的配偶与肖某不得在同一人民法院担任法官
C、肖某的子女不得担任肖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肖某在办理案件中,接受了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肖某回避
答案
2
解析
从《法官法》第15条、第17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9条可以看出,ACD三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B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法官法》第16条规定了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也不得同时担任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如果肖某与其配偶只是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又不在同一审判庭任职,则可以在同一人民法院任职,故B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d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犯罪嫌疑人李某为某县个体运输司机,1998年6月10日上午,李某因酒后驾车将一名行人撞倒,致使受害者颅脑损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某迅速将受害者送往医院,并主动向交警交代了事情发展的经过。该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李某的态度
下列对于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行政诉讼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出维持原判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哪项途径请求救济?()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乙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公司向银行本息还清时为止,乙公司的保证期间是()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水果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为8月20日。后来,中国卖方要求德国买方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30日,买方同意,但是忘记将有效期延长的消息告知银行。甲公司于8月22日向银行议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没有例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国际代理实践中,在代理关系的成立及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代理权的变更和终止等方面可能出现代理的法律冲突,则根据各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下列对代理法律适用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不属于我国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是()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③中国共产党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④城市居民委员会所进行的法律监督⑤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2条规定:“澳门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根据此项规定,下列哪个分析判断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评估某企业生产的某种非标准设备,该设备建造日期为1999年12月,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2月30日。该设备的主要材料是钢材,钢材的消耗量为24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价格为4000元/吨,另外,所需主要外购件不合税费用为60000元,已知该企业的成本主材费
国内渗出性胸腔积液最常见的病因是
开放性骨折较为适用的外固定应选用:
右心衰竭时,产生水肿的主要始动因素是
由于历史发展轨迹与文化传统不同,欧洲城市与中国城市明显不同,其在于()。
作为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设立于M省Y市(计划单列市)的甲公司对Y市国家税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机关中,受理该申请的是()。
学习的联结理论认为,学习的实质是建立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联结,其公式是()。
有两个关系R、S如下,由关系R通过运算得到关系S,则所使用的运算为()。
FindingYourExcellence:BecomingWhoYouAre1.Be【T1】【T1】______Giveeffortand【T2】towhatyouaredoing【T2】______Seekdee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