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自有房屋一幢赠与乙,在办理完产权登记后,二人在酒宴上发生冲突。甲被乙用酒瓶砸中后脑勺,致智力障碍,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则:

admin2013-05-03  54

问题 甲将其自有房屋一幢赠与乙,在办理完产权登记后,二人在酒宴上发生冲突。甲被乙用酒瓶砸中后脑勺,致智力障碍,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则:

选项 A、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项赠与
B、赠与财产已交付,不可再行撤销
C、撤销权的行使,应由甲之法定代理人得知此事后6个月内为之
D、该项赠与,仅甲有权撤销,他人不得为之

答案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本题中受赠人乙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的行使,应在得知此事后6个月内为之。因此,A、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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