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甲公司拟向中国某公司出口汽车100辆,2008年1月2日甲公司通过传真向中国公司发出要约,传真中表明要约有效期至1月12日。中国某公司于1月10日电复:“如能把价格降低2000欧元,可以接受。”甲公司没有答复。后因该型号汽车在国内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中

admin2009-01-19  54

问题 美国甲公司拟向中国某公司出口汽车100辆,2008年1月2日甲公司通过传真向中国公司发出要约,传真中表明要约有效期至1月12日。中国某公司于1月10日电复:“如能把价格降低2000欧元,可以接受。”甲公司没有答复。后因该型号汽车在国内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中国某公司随即于1月20日又去电表示同意对方1月2日要约所提的各项条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没有回复,表示默示同意
B、合同已经成立,但以中国公司第二个发盘为准
C、合同没有成立
D、中国公司的第二个去电是承诺

答案4

解析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五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实质上变更要约要件构成反要约。中国公司的第一次答复由于对合同作了实质性变更,因此是反要约。对方未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中国公司的第二次答复是在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以外作出,因而也不是有效承诺。对方没有反应,并不表示默示同意。我国某公司的第一次答复是反要约,对方可以不接受。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要约条件中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解决等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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