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Ⅲ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Ⅲ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第Ⅲ标段施工单位为C公司,业主与C公司在施

admin2010-05-10  97

问题 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Ⅲ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Ⅲ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第Ⅲ标段施工单位为C公司,业主与C公司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C公司支付合同价25%的预付款,预付款从第3个月开始等额扣还,4个月扣完;
   (2)业主根据C公司完成的工程量(经工程师签认后)按月支付工程款,保留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保留金按每月产值的10%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工程师签发的月付款凭证最低金额为300万元。
   第Ⅲ标段各月完成产值见表4-8。

   [问题]
1. 支付给C公司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工程师在第4、6、7、8月底分别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选项

答案根据给定的条件,C公司所承担部分的合同额为4150-(275+340+180)=3355.00(万元) C公司应得到的工程预付款为3355.00×25%=838.75(万元) 工程保留金为3355.00×5%=167.75(万元) 工程师给C公司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 4月底为480.00-480.00×10%=432.00(万元) 4月底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32.00(万元) 5月支付时应扣保留金为685×10%=68.50(万元) 6月底工程保留金应扣为167.75-48.00-68.50=51.25(万元) 所以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560-51.25-838.75/4=299.06(万元) 由于6月底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本月不支付。 7月底为430-838.75/4=220.31(万元) 7月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99.06+220.31=519.37(万元) 8月底620-838.75/4=410.31(万元) 8月底工程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10.31万元 由于工程预付款和工程保留金计算错误而导致后面相应月支付计算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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