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04-28
40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可以协商重新申请仲裁
B、涉外经济贸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D、纠纷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C
解析
BD项违背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制度,所以不对。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和国内仲裁一样,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所以选项A不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而《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另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E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空调20台,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的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甲与乙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关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铁路运输部门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现设甲与乙的合同发生了变化,甲拟向承运人提出变更运输合同,在铁路部门将货物交付乙厂之前,甲可以提出哪些变更合同的请求?()
下列有关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刘某单独投资5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刘某在经营过程中混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会计账簿混乱,公司的决策均由刘某临时决定。因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公司债权人甲、乙与刘某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李某的违章驾驶造成王某与李某的两车相撞,王某为修复汽车花费5000元,对此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企业经营期间,甲因车祸丧生,甲的合法继承人乙年方15岁,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死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依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下各项中不正确的有()。
张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对公司的出资为10万元人民币,现张某因急需用钱,拟将股份转换为资金。其所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低酸性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样罐需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保温,以下温度和时间正确的是()。
一定量的刚性双原子分子理想气体储于一容器中,容器的容积为V,气体压强为p,则气体的动能为()。[2010年真题]
为保证生产计划目标的实现,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生产控制过程包括的步骤有()。
下列标题中,语意明确的一项是()。
下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Ⅰ.双端口存储器可以同时访问同一区间、同一单元Ⅱ.双端口存储器当两个端口的地址码相同时,必然会发生冲突Ⅲ.高位多体交叉存储器的设计依据了程序的局部性原理Ⅳ.高位四体交叉存储器可能在
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necdotalevidencehaslongheldthatcreativityinartistsandwriterscanbeassociatedwithlivinginforeignparts.Rudyard
若某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工程招标文件于2009年6月15日发出,则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早截止时间是(6)。
OneareainwhichLondonstillsurpassesitsrivalsisthenumberofinternationalvisitorsitreceives:morethananyotherin
QUE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