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04-28  39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可以协商重新申请仲裁
B、涉外经济贸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D、纠纷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BD项违背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制度,所以不对。涉外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和国内仲裁一样,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所以选项A不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而《仲裁法》第71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另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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