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南宋孝宗时期,吴员外仅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吴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吴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南宋孝宗时期,吴员外仅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吴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吴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4-04-26
17
问题
南宋孝宗时期,吴员外仅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吴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吴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吴员外已经去世,过继的男孩应当从妻,称为“命继”
B、吴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所以她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C、吴员外1/3的财产应当收为官府所有
D、因为继子过继时吴员外已经去世,所以继子对吴员外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是宋朝的继承制度。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原则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到了南宋,又规定了绝户继承(家无男子承继)的办法:(1)“立继”: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2)“命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结合本题的具体情况,A选项错误,这种情况下应当称为“立继”,而不是“命继”。B选项的错误在于,虽然吴员外的女儿已经出嫁,但依据法律,她仍然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D选项的错误在于,作为继子,在南宋同样享有财产继承权,在本题的情况下,他只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C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6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做法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是:()
2013年2月,S省天宝市莲花区第一服装厂工人赵某在银花路某银行涉嫌持枪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将其抓获。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列何人不承担刑事控诉职能?()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轻伤,但丙有心脏病,惊吓而死。按照具体符合说,应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按照周代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该七种离婚的条件包括:()
唐律规定,官吏犯罪需划分为公罪、私罪,处理上适用的原则是:()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外贸主管部门应国内企业请求,拟对来自日本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进行反倾销调查,关于调查程序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在“万国交通”的形势下,曾国藩也主张不应一切拘泥于成法,在某些方面应稍事变通,但他认为万不能变的是()
某小型企业的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是
下列作品集属于张养浩的是()
对于长期输液的患者,应先从()远心端静脉开始使用,逐渐向()移动,做到有计划使用静脉。
食管癌最简单易行的诊断方法是()
王某,男,26岁,因上腹部突发剧痛4小时入院。病人5年来反复发作中、上腹疼痛伴反酸、嗳气,进食或服碱性药物后缓解,4小时前饮酒后突然中、上腹偏右处剧烈刀割样疼痛,伴冷汗、心悸、恶心、呕吐,急诊入院。体格检查:T36℃,P100次/分,R24次/分,
一个完整的会计软件系统必定包括()功能子系统,其他功能模块直接或间接与它进行联系。
下列各项中,属于适用预约定价安排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InanOctober2008report,theCenterforDiseaseControlplacedtheU.S.29thininfantmortality.tiedwithSlovakiaandPola
VanGogh______asoneofthemostinfluentialartistinthewor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