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3年2月,S省天宝市莲花区第一服装厂工人赵某在银花路某银行涉嫌持枪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将其抓获。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列何人不承担刑事控诉职能?( )
2013年2月,S省天宝市莲花区第一服装厂工人赵某在银花路某银行涉嫌持枪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将其抓获。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列何人不承担刑事控诉职能?( )
admin
2013-10-10
37
问题
2013年2月,S省天宝市莲花区第一服装厂工人赵某在银花路某银行涉嫌持枪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将其抓获。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列何人不承担刑事控诉职能?( )
选项
A、公诉人张某
B、控方证人田某
C、被害人王某
D、本案侦查人员顾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控诉职能。 公诉人与侦查人员均属于控方,自然承担控诉职能。被害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检察机关共同承担刑事控诉职能的人。在我国,作为控方,被害人还居于当事人的地位。由于证人仅仅负责提供证言证明案件事实,如实提供证言,并不负担控诉或辩护职能,无论是控方证人还是辩方证人均不例外。因此,A、C、D项不当选,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c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土耳其甲公司(卖方)与泰国乙公司(买方)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申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为2003年5月10日前,而甲公司由于货源上的原因,最早要到2003年5月15日才能备齐货物并装船付运。下列哪一种做法是甲公司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
对于《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适用,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根据报道,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最主要体现了下列哪一法律价值?()
下列哪些人物属于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下列有关《临时约法》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7题)
随机试题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用主电源工作时,主电源指示灯为红色。()
中枢神经活动的基本过程是()。
不属于淋巴器官的结构是()
造成31人至100人食物中毒事故,无违法所得,应予罚款的数额是
骨盆出口横径是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ItwasMother’sDayandIwasshoppingatthelocalsupermarketwithmyfive-year-oldson,Tenyson.Aswewere【C1】______,werea
掌握学习理论认为,学生能否成功掌握教学内容,不决定于他们能力上的差异,而在于他们的()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资料1998
TurningVividDreamsIntoRealityResearchersatStanfordUniversityarenowdevelopingsoftwaretohelppeoplebecomeawa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