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
admin
2014-11-19
25
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
选项
A、除斥期间
B、取得时效期间
C、期日
D、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
A
解析
考查要点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2)两者的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3)两者的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是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而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除斥期间则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就本题而言,债权人行使债权撤销权的期间是5年,这属于债权人享有债的保全这一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即行消灭。且这5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可见,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我国目前尚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因此,排除B项。期日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期日是指某一特定的日期,因此,排除C项。注意:民法上规定了许多期间,怎样判断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呢?因为理论上的比较往往难以判断某一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一般来说针对的是支配权,如果大家仍然无法区分,则应作如下判断:法律没有指明是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为除斥期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6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抵罪的制度,该制度正式规定于()
根据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突出的()
自2010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发布指导性案例,给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以参考。有人认为这就是我国的判例,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没有区别。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上述观点。
以下关于守法状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该,2年期限属于()。
随机试题
胎儿先天畸形中开放性脊柱裂占第一位。
2004年甲内资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长期投资口其他投资”明细帐中,发现上年结转投资额为200万元,接受投资单位为深圳乙公司,甲企业当年投资收益为帐户为0,在“其他应付款-深圳乙公司”明细帐
某零息债券,到期期限0.6846年,面值100元,发行价95.02元,其到期收益率为()。
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正在形成,但随着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去或也当成“耳边风”,家长对家庭教育感到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应坚持哪些原则?()
患儿,8个月。腹泻时曾服用抗生素3天,现可见口腔黏膜表面覆盖白色乳凝块样小点,近2天逐渐融合成大片,不易擦去。该患儿应考虑的诊断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不得采取的措施是()。
计算机的硬件系统主要包括: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器、输出设备和()。
Hecouldhardly_____histemperwhenhesawthestateofhisoffice.
Auctionsarepublicsalesofgoods,conductedbyanofficiallyapprovedauctioneer.Heasksthecrowdassembledintheauction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