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dmin
2014-07-03
42
问题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C、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成立妨害公务罪
D、运输毒品罪仅限于在境内运输毒品,而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A项正确。根据本条第5款的规定,单位犯第2款、第3款、第4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所以B项正确。C项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加重情节,应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另成立妨害公务罪。因此,C项错误。D项涉及走私行为和运输行为的区分问题。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论处。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所以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2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刘某,16岁,因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少年管教所服刑,被告人刘某提起申诉,上一级法院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没有新的充分理由,又提出了申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犯罪有()。
某市计量局和物价局对该市营运的出租车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出租车司机林某的车辆计价器存在每88公里显示为1公里的情形,于是决定对林某罚款2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构成资敌罪的是:
某甲拥有一条渔船,某乙借得之后,在海上从事走私活动时被海关缉私人员查获。海关对某乙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某乙用于走私的渔船及全部走私物品,并处罚款2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汽车司机甲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时,因合理信赖行人不会横穿公路而正常行驶。行人乙违反交通规则横穿公路而被甲驾驶的汽车撞死。甲对乙的死亡须承担:
李某(8岁,小学二年级学生),在放学途中目睹了歹徒甲持刀抢劫路人乙的场景,案发后,侦查人员找到李某询问案发经过,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随机试题
企业在采用支付手续费的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下,委托方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关于唾液分泌的调节,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最具诊断价值的表现是
与氟康唑叙述相符的有
下列工程项目中,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是()。
用益物权的特征有( )。
下列关于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社会上一旦有技术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说明的是()。
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
A、Itshouldhavemorethantwopages.B、Itshouldbedesignedtolookwonderful.C、Relevantinformationtheemployerneedssho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