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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72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72题)
admin
2019-01-25
31
问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72题)
选项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在刑事诉讼中,调解不仅适用于自诉案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和解和调解并不仅限于自诉案件。不仅如此,自诉案件的第三类(即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并不适用调解。因此,无论从哪一种语言逻辑上判断,A选项均不准确,不能选。《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可以调解,而对于三类自诉案件均适用和解。因此,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中的调解和和解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结束案件的方式不同。和解是当事人自行达成的,以自诉人申请撤回自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方式结束案件。和解协议应当记录在卷,但审判人员、书记员在和解协议上并不署名。而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之下进行的,调解书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法解释》第271条第1款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C选项错误。该解释第273条还规定,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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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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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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