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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持刀欲抢劫乙,乙心中气恼抓起旁边的石头砸向甲,甲的刀被砸掉,之后甲与乙厮打在一起,甲拣起旁边的石头砸向乙的头部,乙不甘示弱也拣起一块石头砸向甲的头部,二人被砸中后先后昏厥。丙路过该地时心生歹意,从甲、乙身上共搜取现金3000元离开。则丙的行为: (
甲持刀欲抢劫乙,乙心中气恼抓起旁边的石头砸向甲,甲的刀被砸掉,之后甲与乙厮打在一起,甲拣起旁边的石头砸向乙的头部,乙不甘示弱也拣起一块石头砸向甲的头部,二人被砸中后先后昏厥。丙路过该地时心生歹意,从甲、乙身上共搜取现金3000元离开。则丙的行为: (
admin
2014-05-30
75
问题
甲持刀欲抢劫乙,乙心中气恼抓起旁边的石头砸向甲,甲的刀被砸掉,之后甲与乙厮打在一起,甲拣起旁边的石头砸向乙的头部,乙不甘示弱也拣起一块石头砸向甲的头部,二人被砸中后先后昏厥。丙路过该地时心生歹意,从甲、乙身上共搜取现金3000元离开。则丙的行为: ( )
选项
A、不构成犯罪,属于不当得利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抢劫罪
答案
4
解析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犯罪客体不仅包含他人财产权,而且还包含他人的人身权。在本案中,丙到达现场时甲、乙已昏厥,尽管其利用了甲的抢劫行为所造成的乙不知反抗的现状,但由于丙并未参与甚至根本不知道甲实施的抢劫犯罪,因此丙无需对甲的抢劫行为负责。这与承继共同正犯的情形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并不构成抢劫罪。另外丙从甲、乙的身上搜取财物,自然知道其并非他人的遗忘物,故不能成立侵占罪。最后丙搜取财物的行为对于甲、乙来说是秘密的,因此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因此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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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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