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的程序。 请结合你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上述规定的主要含义及其价值。(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的程序。 请结合你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上述规定的主要含义及其价值。(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admin
2016-10-26
36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的程序。
请结合你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上述规定的主要含义及其价值。(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
该法条是对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比较旧破产法,此次新《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扩大了破产制度的适用范围:“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对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破产作出了兜底性的规定,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破产不再是少数企业的“专利”,国有企业的破产从以往的行政破产走向市场化破产;政府由过去全面主导国企破产。走向政府基本退出破产事务(除部分国企和金融机构破产事务外),这意味着所有企业将受到“优胜劣汰”的同一市场规律的约束,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不复存在。市场投资、 交易将更趋公平,市场竞争法则将得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市场中的利益格局和利益预期也将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 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则既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也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由此可见在原有法律规范框架内,我国不同性质的企业所适用的破产法律制度是完全不同的,立法体系混乱、规则不明、相互不协调。这一问题在新破产法中得到修正。 第二,为缓解其他非法人型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破产无法可依的问题,新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学校、医院等)的清算,如果属于破产清算的,可以参照适用新破产法,相对于原有的破产法只允许国有企业和公司制法人企业破产,第135条完成了重大突破,将市场上的各种企业主体全部纳入破产法的保护范围,有利于解决市场退出的问题,促进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但是,应当看到,新破产法仍然没有将自然人纳入破产范围。这也是破产法今后的努力方向。 将自然人纳入破产法调整范围,是维持市场秩序的需要。大量的经济主体以自然人的身份参与市场活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如果没有破产法的规范,债权人势必陷入对债务人财产的争夺。这种争夺过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资金的回收,同时也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造成极高的社会成本。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最终将会导致个人信用市场的萎缩和社会交易链条的断裂,严重损害经济体系的效率。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各国破产法都对个人破产的内容进行了规范,确立了个人破产制度。新破产法将个人破产排除在外,是令人遗憾的,应当及时加以完善,将个人破产制度引入破产法。 将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到承担有限责任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已是一大进步。至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其合伙人、出资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些企业如果破产,必然会连带牵涉到企业合伙人、出资人个人破产问题。关于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将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出资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涉及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破产问题。目前,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尚无有效手段防止个人借破产之机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对个人实行破产的条件尚不成熟,在相关法律修改前,这两类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仍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d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工商战判中,需要坚持一些原则。遵循等价交换、符合国际惯例和法律法规,属于坚持( )原则。
李某是甲公司的总经理,他上任后就遇到了几个难题。第一,他每天都要听取5位副总经理以及10位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对大大小小的问题进行决策,结果每天都要占用大量的时间,许多工作都无暇顾及;第二,听取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了解到,企业经济效益不错,但员工
某企业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7000万元,财务费用为200万元,利润总额为570万元,净利润为42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量为1200万元,其资产负债表如下: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某企业 2009年12月31日
该生产线的现金流入项目有()。除以上内容外,在计算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时还应考虑()。
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光明公司与美国丁公司达成的初步协议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生效?为什么?如红木家具在丁占有时灭失,保险公司因而赔偿1万元保险金给甲,甲主张该1万元不再作为担保财产能否成立?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柜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
简述行纪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北科2012年研]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根据《保脸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随机试题
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七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朋友王
邢某系出租车司机,某日晚10时许,载一女士粱某回家。途中,邢某见梁某年轻漂亮.衣着时尚,遂生歹念,将车开到僻静处停下,在车内用暴力奸污了梁某。梁某奋力反抗,将邢某的脸抓破。邢某认为这是给他犯罪留下罪证,唯恐罪行暴露,即决定杀人灭口。邢某揪住梁某头发,将梁某
土质路堑开挖的常用施工方案有()。
微分方程(3+2y)xdx+(1+x2)dy=0的通解为()。
关于物权的保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在Excel中,()函数是求一组值的平均值。
下列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Ⅰ.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Ⅱ.实际控制人可以为个人Ⅲ.发行人可以没有实际控制人Ⅳ.实际控制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下列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合同填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按季计算汇兑损益。每半年编制一次财务报表。20×3年1月1日有关外币账户期初余额如下。长期借款本金30
1974年,考古学家发掘出一艘南宋时期的“福船”,发掘地点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当时世界上著名的大港口。这一发掘地所在的城市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