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存货和动产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014年及以后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 (1)甲公司于2×14年7月1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签订协议,以乙公司2×14

admin2018-11-21  39

问题 甲公司为一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存货和动产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014年及以后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
(1)甲公司于2×14年7月1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签订协议,以乙公司2×14年8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票以及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的60%的股权。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资料如下:
①2×14年8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当日的市场价格为每股6元;作为对价的生产用固定资产系2×13年8月1日购入,原值为18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取得其控制权。
②甲公司为增发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200万元,发生审计评估费用50万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③2×14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金额为200万元。
④2×14年8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35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等)。
(2)2×15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20%的股权,取得价款3000万元,至此,对乙公司不再具有控制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万元。假定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要求:
判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企业合并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对乙公司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理由: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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