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15年12月

admin2017-06-19  35

问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8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200万元。
    (2)2016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7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6年2月28日;201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甲公司调整201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①记录应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预计负债800 贷:其他应付款 7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所得税费用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③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贷:盈余公积 7.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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