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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把、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李某得知朱某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朱某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朱某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李某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把、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李某得知朱某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朱某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朱某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dmin
2009-03-25
33
问题
李某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把、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李某得知朱某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朱某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朱某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答案
8
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犯罪的成立、走私武器、弹药罪。李某从外国购买枪支、弹药并邮寄回国,显然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李某在得知朱某欲抢银行后,仍然将买来的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李某和朱某构成了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而不是非法出租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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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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