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可撤销的有( )。

admin2016-06-26  22

问题 2013年4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可撤销的有(    )。

选项 A、2012年9月3日,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无偿转让给乙公司
B、2012年9月15日,甲公司个别清偿了其欠付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
C、2013年5月1日,甲公司个别清偿了其欠付董事王某个人的20万元债务
D、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书面声明放弃了其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

答案A,D

解析 (1)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案个别清偿的时间并未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
(2)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而非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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