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
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
admin
2019-03-20
15
问题
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
选项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元罪释放
答案
D
解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在认定伪证罪时要注意三点:(1)伪证罪必须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之中,所以C错误;(2)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所以B错误;(3)必须与诬告陷害罪相区分。诬告陷害罪的行为特征是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行为,往往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之前;而伪证罪是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的行为。所以选项A应成立诬告陷害罪,而不是伪证罪。故答案选D。还要注意一点伪证罪是以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为目的,如果只是由于证人记忆错误或者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水平不高,或者由于粗心大意而发生的错误。不是伪证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M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小善而死亡。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某市住房公积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某和其他几位领导将该公司账中1000万元的公积金以单位的名义分给公司的几位领导。后王某良心发现,写信给反贪局供述自己盗卖机器的行为但并没有主动到案,后被抓获归案。对工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请问:民法的调整对象什么?
李某谎称自己是中纪委派到地方的办事员,专门调查当地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取得某县领导的信任后,当地大小官员都对李某十分恭敬,李某许诺只要他们好好孝敬,一定会有好处,因此三个月时间里李某获得的财物共计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简述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
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
对下列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是()
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是()
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某甲在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他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牙源性中央性颌骨骨髓炎炎症初期牙源性中央性颌骨骨髓炎炎症弥散破坏期
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各项中,属于借款人的权利的是()。
明确规定“儿童有权享受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应尊重儿童参加活动的权利”是()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
(2011上监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中,数据安全的目标不包括______。
Exercise,everyoneadvises!Butimmediately,whenyoutry,yourunintotrouble.61)Thereissomuchcontradictory,sometimesi
Howmuchdothewoman’sparentspayeachsemester(学期)?
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sESP: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sESL:EnglishasaSecondLanguageI.DifferencesbetweenESP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