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二第27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admin2018-06-27  37

问题 (2011年卷二第27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选项 A、申请撤诉
B、提出回避申请
C、变更诉讼请求
D、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答案B

解析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民诉法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类似被告,但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申请撤诉和变更诉讼请求是原告的权利,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自然也不能享有。提出回避申请则是诉讼当事人都享有的权利。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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