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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2004年卷三第44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2004年卷三第44题)
admin
2014-12-04
38
问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2004年卷三第44题)
选项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
B
解析
该题实际和上述2009/3/43题是一样的。本题中李某拒收的是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故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其他方式均不合理。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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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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